单位职能 |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刘福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12345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方面的决策部署,指导县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12345 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等工作。
(二)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组织落实中、省、市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负责对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编制事项清单、对外发布并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和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机制;依法履行划转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审批职责,并对行政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四)负责政务服务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拟订实施政务服务标准规范;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五)负责市政务大厅、市政务服务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 12345 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政务服务、12345 服务热线、公共资源交易以及市级划转审批服务事项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督办和问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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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一)政办科(联系方式:0915-2392379)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考核评议、党建群团、脱贫攻坚、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信访安全、政务公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后勤保障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会务接待和值班工作。
(二)政务服务管理科(联系方式:0915-2392381)
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负责协调落实中、省、市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和下放工作,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务大厅进驻部门效能监督考核的联系指导。
(三)审批科(联系方式:0915-2390010)
负责按照原审批部门提供的审批标准对划转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审批;推行并联审批、联审联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审批服务方式;建立完善审批服务协调机制,推进省市县审批服务衔接联动;负责划转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应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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