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能 |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冯尚斌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党工委、管委会代表市委、市政府对瀛湖生态旅游区景点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党工委、管委会重点负责瀛湖、流水镇、吉河镇和香溪洞核心景区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
党工委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生态旅游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措施;研究决策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负责管委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工作人员考核、任免;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抓好纪律检查工作;协调市直部门和相关县区有关景区景点开发建设的重大事项。
管委会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编制并组织实施瀛湖生态旅游区总体规划和建设性详细规划;研究、制定、实施管辖区内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生态旅游区景区景点规划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和项目审批;负责生态旅游区景区景点规划区域内土地管理使用;负责生态旅游区融资平台建设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景区景点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由市直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管委会管理,汉滨区相关部门不再履行该区域的相关职责;负责生态旅游区内旅游管理、海事管理、渔政管理、生态环境管理等工作;负责生态旅游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协调及服务工作。
瀛湖生态旅游区内诉讼管辖、案件审理、法律监督、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镇村换届选举等社会管理和财政转移支付、惠农政策等民生事务以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按原体制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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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一)综合办公室(联系方式:0915-3012154)
负责生态旅游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后勤保障和目标责任考评工作;负责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管委会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管理、信访调解、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工作;负责与人大、政协、群团组织的联络、协调工作;授权负责生态旅游区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生态旅游区融资平台建设;负责生态旅游区内企业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协调及服务以及其他工作。
(二)规划建设局(联系方式:0915-3012310)
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独立行使核心区域内相关规划方案报审及规划审批一书三证办理工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工程招标及交易管理局拆迁安置及规划执法监督。
(三)旅游管理局(联系方式:0915-3012331)
负责生态旅游区内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研究,编制工作,授权负责生态旅游区项目审批和基础设施建设性;授权负责瀛湖生态旅游区旅游行业管理和生态环境管理;负责生态旅游区科技创新工作;负责经济运行、统计、监督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以及其它工作。
(四)瀛湖海事局(联系方式:0915-3020076)
承担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承担辖区港口、航道管理工作;承担战备、抢险救灾物资辖区水路运输组织工作;承担辖区水上搜救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瀛湖国土资源分局(联系方式:0915-3012689)
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组织实施编制生态旅游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核心区的土地管理与耕地保护、土地统征储备、建设用地初核报审。
(六)瀛湖渔业局(联系方式:0915-3020077)
受市渔业主管部门委托,承担辖区渔业规划、渔业行政管理、渔业技术推广;负责辖区水生态环境和水生物的保护开发,申报和管理渔业建设项目;承担辖区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以及水产品市场准入和渔需物资的监管工作;负责审核和发放辖区政府授权的有关渔业证件;承担辖区渔业船舶的登记、检验、管理和驾驶员安全培训等工作;负责辖区渔业纠纷调解、渔政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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